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诱导消费夸大宣传

JYS69216242838722025-04-2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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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已发布 已跟进 已解决
行业类型

教育资源

涉诉金额 16000 元
投诉需求

退款

 联名投诉数量:0条 处理率:100%

投诉对象

投诉对象 状态 传达对象

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已传达 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被投诉次数:1次
事件原由
2022年与新东方前途出国留学服务,没有实际申请任何的学校,只是做了前期的准备工作:选学校订方案、文书、RL、SV。2023 年 6 月份首次沟通想要退款,对接老师协商后表明只能退4,800 元,原因是要根据合同进行。我不认同:原因有4点: 1.该合同内容为霸王条款!格式条款无效:流程只走了2/5,按理说整个流程除了方案规划、文书创作,还有递交选校申请、申请后的跟进反馈、补充材料、获得申请结果这些。虽然已签订选校协议,但并未实际进入选校申请环节。然而却只能退30%~并且签合同时没有任何人跟我明确点出退款扣费相关条款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一上来为了达成节点就进行催促:为了达成合同上签订选校协议阶段进展而一天让你填表让你提供信息,从早催到晚,目的只有一个--达成合同节点! 3.老师专业能力根本达不到,文书内容质量很差(且有依据)。 4.老师不负责任,当我达到选校协议节点之后,如果我不主动找他,他们根本不会主动来问我。更甚者给他发消息,他一周之后才回,解释的原因是“应该是忘回你了”,另外还说“再问我就会回你”,意思就都是我的问题...与达成节点前的催办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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